威海市无线电管理关于举办全市无线电法规培训班的通知
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了加强对业余无线电台站管理和规范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管理,保障业余无线电业务和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无线电法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单位和个人及持有国家无线电运动协会颁发的各等级操作证书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
2、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二、时间:2008年8月8日下午2点报到,时间半天。
三、地点:威海武警培训中心3楼会议室。
四、培训内容:
1、学习四川抗震救灾有关事迹。
2、学习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
3、部署无线电台(站)年检和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工作。
4、进行无线电法规等知识考试。
五、有关要求:
1、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需携带电台执照进行年检验证;今年未进行设备检测的,应按规定进行设备检测。
2、新取得国家无线电运动协会颁发的各等级操作证书的人员,需携带办理设台手续的有关资料、操作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拟用的无线电设备。
3、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不予年检验证。
六、联系电话:5215617。
二OO八年年八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