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时间:
自2026年1月13日起,政策期间每天9:00—24:00。
补贴标准:
家电产品: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热水器、电脑6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
数码智能产品: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
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生产、流通等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其中,家电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领取方式:
路径1.登录“云闪付”App,定位威海地区,选择“鲁惠券”—“鲁换新”—“家电以旧换新”或“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申请”,完成实名认证,系统校验资格成功后,领取补贴资格。


路径2.登录“爱山东”App,搜索“个人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入“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申请‘一件事’”选择“威海市”,完成实名认证,系统校验资格成功后,领取补贴资格。

支付立减:
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商家购买政策适用商品时,在订单支付环节,通过云闪付App打开“鲁换新”小程序,“补贴券状态查询”里选择该品类的补贴券,填写详细收货地址(数码类产品无需填写),向收银员出示资格码,核销完后再出示付款码,按商品对应的补贴比例立减相应金额。
注意:
1.核销补贴券时,需打开云闪付App,允许App访问手机位置,并确定定位在威海市。
2.补贴券设置有效期(有效期以券面展示为准),有效期内且在商户营业时间内可核销使用。


补贴资格申领人、实际付款人、收货人必须保持一致,同一消费者每类产品在线上线下只能核销政策范围内的补贴一次,成功核销了某类产品后即失去了该类产品领取资格。如协商一致退货退款,补贴资格于退货流程结束后可恢复。
信息备案:
享受补贴的家电产品,应自销售之日起30日内完成送货(安装)及消费者签收。如消费者因房屋装修等特殊需求需延期送货,延期期限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90天,且延期后的送货时间不得超出政策结束日后的15天范围。安装完成后,消费者进入“补贴券状态查询”,进行“确认收货”,并配合销售商家完成新机安装照片采集及备案工作。
享受补贴的数码智能产品需拆包装激活后交付,消费者配合销售商家通过第三方平台上传清晰的外包装照片、激活设备的SN码、IMEI码等资料备案。


参与商家名单公示

注意事项
1.参与补贴的产品必须单件下单并结算,发票抬头所载明消费者姓名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保持一致,开具发票需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实际销售价格开具全额发票。
2.政策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先涨后补、退货不退补、一机多卖等行为),将取消其补贴资格,并追回国家补贴资金。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商家(机构)和个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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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区 8460038
荣成市 7582887、7551500
乳山市 6868197
高 区 5670067
经 区 5981216
临港区 5581888
